“医生让我做胎儿心脏超声检查,有必要做吗?”
“为啥别人要做胎儿心脏超声检查,我需要做吗?”
医院产科门诊产检过程中,有些孕妈妈会提出这样的疑问。医院产科杨惠芳医生就给您介绍一下胎儿心脏超声检查,这个大家不太熟悉的检查项目。
首先介绍一下超声心脏检查的意义和必要性:
你知道吗先天性心脏病已连续多年位于我国出生缺陷第一位。孕期通过胎儿心脏超声检查可筛查先天性心血管畸形,使先天性心脏病在胎儿时期即可得到诊断,给孕妈妈们全面的咨询意见。对于难治性的心血管畸形及时终止妊娠,而可治性的心血管畸形可在孕期密切监测,使胎儿出生后抓住手术时机,及时得到治疗。
哪些孕妈妈需要做超声心脏检查:
1.家族史:
(1)一级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者;
(2)猝死或不明原因夭折病例家族史者;
(3)曾育有家族性遗传性疾病,如马凡氏综合征、Noonan综合征、长QT综合征、心肌病等。
2.孕妇因素:
(1)年龄大于35岁的高龄孕妇,或有原因不明的不良妊娠史,如自然流产、胎停育、胎死宫内等。
(2)患有糖尿病或血糖控制不满意、高血压或妊娠期高血压、苯丙酮尿症等代谢性疾病
(3)自身免疫性疾病或自身抗体阳性
(4)妊娠3个月内病*感染史(如风疹、弓形虫、水痘、疱疹病*、流感、流行性腮腺炎等)
(5)梅*病史
(6)患心血管疾病(心肌病、心率失常)
(7)患病因未明的疾病(如癫痫、视力、听力及智力障碍)
(8)有致畸药物及射线暴露史,如卡马西平、苯妥英钠、丙戊酸盐等抗癫痫药,维甲酸,维生素K拮抗剂,非甾体类抗炎药,硫唑嘌呤,锂剂,卡托普利、依那普利等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百忧解、帕罗西汀等抗抑郁药)
3.胎儿因素:
(1)存在与胎心异常有关的情况(胎儿心律失常、非免疫性水肿、孕11-14周NT增加等)
(2)超声筛查发现心外畸形(如脑积水、肾脏疾病等)。
(3)染色体异常(如糖筛高风险)
(4)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5)双胎妊娠或怀疑双胎输血综合征
(6)辅助生殖胎儿
(7)超声筛查提示脐静脉和静脉系统畸形。
那什么时间做超声心脏检查比较合适呢?
一般在20-26周内进行检查。一些先心病高危因素的胎儿应尽早检查,以免错过羊穿及染色体诊断时间,有高危因素或产筛胎儿异常也可适当提前至18周。
相信通过以上的介绍,大家对胎儿心脏超声检查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还有疑问请来找医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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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二科杨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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