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钦州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和健康扶贫工作,减少21-三体综合征等严重出生缺陷胎儿的出生,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钦州市实施年严重出生缺陷胎儿医学干预救助项目,现在可以到我院进行申请。
一、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
(一)救助对象
1.凡持有我市户口或与我市户口居民结婚的孕妇;
2.经具有产前诊断资质的产前诊断中心确诊并出具有产前诊断报告单为:
(1)唐氏综合征(21-三体综合征)、13-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的胎儿。
(2)先天神经管缺陷(无脑畸形、开放性脊柱裂、严重的脑膜脑膨出)。
(3)复杂性先天性心脏病(具体类型详见附件6)、胎儿水肿综合征、重度先天性脑积水、致死型软骨发育不良、严重内脏外翻、联体双胎。
(4)其他致死致残性疾病胎儿。
3.在充分遗传咨询、优生指导、知情选择情况下,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终止妊娠医学干预。
(二)救助标准
符合严重出生缺陷胎儿医学干预救助条件的对象在项目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医学干预,出院结算医保报销以及其他项目救助结算后的自费部分予以救助,每例救助金额上限为元。
二、项目内容
开展对21三体、18三体、13三体综合征的胎儿和先天神经管缺陷等严重出生缺陷胎儿医学干预实施救助。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开展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
三、项目实施部门
(一)主管部门: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项目管理单位:钦州市妇幼保健院
(三)医学干预项目实施定点机构:严重出生缺陷胎儿医学干预项目实施定点机构设在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目前我市共有4家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钦州市妇幼保健院、医院、医院、医院),6家县(区)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医院、灵山县妇幼保健院、医院、医院、浦北县妇幼保健院、医院)。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市各项*策和技术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科学制定诊疗方案,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四、申报流程
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携带夫妇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在项目实施定点医疗机构领取《钦州市严重出生缺陷胎儿医学干预救助申请表》并填写完整,医务人员核对其相关信息后填写《钦州市严重出生缺陷胎儿医学干预救助经费三联单》,项目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对出院结算医保报销以及其他项目救助结算后的自费部分给予减免。
五、申报地点
医院预防保健科(办公楼一层)
编辑:医院宣传科
我院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