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地税多举措规范涉企检查行为优化发展环境
为进一步规范地方税收行*执法检查行为,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行*执法效率,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新余地税采取多项措施规范涉企检查行为,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为企业营造了宽松的发展环境。
检查前,该局从严推行进户检查准入管理,实行涉企执法检查实施 准入制 。对需进入企业检查的地税部门必须在年初制定涉企检查工作计划,在检查计划之外确需进入企业检查的,事先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报上级机关审批。坚决执行企业 宁静日 制度,每月1日到15日为涉税检查停止日,除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举报投诉、上级交办的紧急事项外,不得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查。
检查中,该局从严控制和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涉企执法检查实施 程序制 。严格控制涉企检查时间,税务稽查每户每月进户累计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需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延长,日常检查每户进户时间不超过3天。
检查后,该局实行对涉企行*处罚坚持惩教结合、教育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江西省税务行*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着重加强对企业的教育、帮助,指导企业查找原因、完善制度、改善管理,使企业切实做到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在规范涉企检查的同时,该局加强了对企业的纳税服务工作,扎实做好日常的纳税评估及巡查巡管工作,帮助纳税人发现和纠正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出现的错漏,提高申报质量;加强对纳税人的辅导培训工作,化解企业涉税风险;建立征纳沟通渠道,及时响应纳税人的诉求。